車票的退票與改簽

聲明:本部分內容非官方,部分資訊為擬制,不代表實際情況.讀者因參照本文造成的後果與作者無關,特此聲明.

如需轉載或有意見、感想,請與聯繫.

購買車票後,旅客因故需要改變行程,怎麼辦?JR為此設計了車票改簽(変更)和退票(払い戻し)的流程.和中國鐵路一樣,每張車票最多只能改簽一次,如需退票則需要核收手續費.但JR的改簽和退票規則卻與中國鐵路有很大的不同.

由於JR並不實行一票制,客票和附加票在改簽和退票時也要分開辦理.作為一項原則,JR車票的改簽只能在同大類(客票和附加票)的車票之間辦理(也有例外情況).與中國鐵路不同的是,在使用開始前(由於JR的自由席不指定車次,這裡"使用開始前"指的是通過車站或列車檢票之前)的有效期內,JR對同類型車票之間的改簽採取較為寬鬆的政策,旅客不僅可以變更日期和徑路,還可以變更發站和到站.產生票價差額時,多退少補,不收取手續費.例如,2019年6月19日,某旅客持當年6月22日的大阪到福知山的乘車券和筱山口到福知山的自由席特急券,要求將乘車券改簽為京都到金澤,特急券改為敦賀-小松,其他不變,則車站只需收取/退還原票和改簽票之間的票價差額即可.改簽時,需要收回原票,換發新票.

對於乘車券,旅客可以在單程、往返、連續三種類別中任意改簽,其中往返和連續乘車券需要滿足所有旅程都沒有使用方可成套辦理.普通票可改為學生票,但學生票除非改簽後不符合優惠條件,否則不能改為普通票.成人票與兒童票之間不可改簽.

對於急行券和特急券,JR規定,自由席特急券、急行券、自由席軟席券(以上統稱自由席類)可以相互改簽,指定席券、指定席特急券、帶有指定席券的急行券、帶有指定席券的軟席券、寢台券(以上統稱指定席類)可以相互改簽.自由席類還可以改為指定席類,但指定席類不能變為自由席類.請注意,一旦指定了席位,誤車後即不可改簽,但能乘坐後續列車的自由席到到站,若需乘坐指定席,需重新購買指定席特急券.例如,某人購入大阪-岡山的新幹線指定席券,他可以在原票使用開始前將車票改為指定席券、帶有指定席券的急行券、指定席特急券、帶有指定席券的軟席券、寢台券之一,但不可改為自由席.若他因故誤車,在乘坐當天的後續列車的自由席從大阪到岡山時,特急券部分依然有效.

若車票已經開始使用,改簽時的原則是多不退少補.乘車券在改簽時,若新票票價高於原票,且原票乘車里程不高於100km且新票乘車里程與原票的差不高於100km,或原票和新票不論里程多少,全程徑路均在東京、大阪、廣島、新潟、仙台、福岡近郊區間內,則需要補收新票和原票的差額(注意,此差額未必低於分段購票價格),否則,需要補收自原票和新票徑路分歧站起到新票到站的票價差額.若學生票在使用開始後改簽,其補價不能享受優惠.若涉及"市區內"車站,補價時按照有利於旅客的原則,從順方向最近的市區站起算.急行券、特急券的改簽參照使用開始前辦理.

使用開始後的往返和連續乘車券改簽時無需成套,在單張改簽時,連續乘車券按票面價格,往返按總價的50%計算票面價格.

改簽不得在成人票和兒童票之間進行,原則上也不能在普通車票和優惠票之間相互進行.車票改簽後,票面上會加印"乘變"字樣,使用開始前和使用開始後的改簽合計最多進行一次.近郊通勤線路排序票不受理任何改簽,其他車票也不能改為近郊通勤線路排序票.部分優惠票改簽時有特殊規定,詳情需諮詢車站或發售方.

下表列出了各種車票的改簽規則.

車票名稱 改簽時點 改簽規則
乗車券 使用開始前 可改日期、類別、發到站、經由,多退少補,無需成套
使用開始後 可改類別、到站、經由,多不退少補,無需成套
自由席類料金券 使用開始前 可改日期、發到站、經由,可改為自由席類或指定席類料金券,多退少補
使用開始後 可改發到站、經由,可改為自由席類或指定席類料金券,多不退少補
指定席類料金券 使用開始前 可改日期、車次、發到站,可改為指定席類料金券,多退少補.座席未指定券比照指定席辦理
誤車後 無效,可乘坐後續列車自由席
ライナー券 不得改簽

旅客如需退票,一般需要在相應的車票有效期截止日前,且車票使用開始前(指定席需要在發車前)辦理.與改簽一樣,退票也需分票種進行.

退票時,無論票價多少,乘車券、和自由席類料金券分別核收手續費220日元;對於指定席類則實行梯度收費,發車時間2日前退票者,一律核收340日元手續費,發車當日和前日退票的,按票面價格的30%收取,最低340日元(若旅客購入了帶有特急券的寢台券/軟席券,按寢台券/軟席券的30%;若旅客購入了帶有指定席券的急行券,按總價的30%,下同).若旅客在原票發車當日或前日採取"先改簽,再退票"的策略,那麼無論新票日期如何,都將按票面價格的30%,最低340日元的標準收取手續費.若應退票款不足以支付手續費,則旅客可能需要補足退票手續費與原票的差額方可完成退票.

座席未指定券的退票手續費一律為340日元.

往返乘車券、連續乘車券在使用開始前退票,需要成套辦理,只收一次手續費.

乘車券使用開始後,旅客若放棄後續旅程,且自未乘站起到終到站止,里程大於100km,票面上又未注明"中途下車失效"字樣時,可要求退票.此時應退還全程票價與已乘區間票價的差額,並核收220日元手續費.若持符合條件的往返乘車券去程、連續乘車券前程(以下均稱"前程"),未到前程到站即宣稱放棄旅行,則應交回全套車票,只收取一次退票費;若前程已到到站,僅要求部分或全部放棄後程(往返乘車券回程、連續乘車券後程),則應退還票面總價與已乘部分對應票種無折扣運價的差額(例如,原票為大阪市內到熊谷全價往返,旅客抵達熊谷後返回,到達東京時要求放棄東京-大阪,則退還的票價=票面運價-大阪到熊谷全票正常票價-熊谷到東京全票正常票價-退票費),收取一次退票費.

附加票在使用開始後(指定席在開車後)不受理退票,但若特急(含新幹線)列車晚點不低於2小時,則可以憑晚點證明在下車後1年內全額退還特急券.乘車券及其他附加票不退.

特別地,若當日列車因故停運,旅客可要求全額退還該區段車票,不收手續費.

使用銀行卡購票的旅客,在涉及有差價的退票和改簽時,需要持銀行卡交易憑條和購票時的銀行卡辦理.特別地,在代售點用銀行卡購買的車票,退票改簽時需要到原代售點辦理.JR售票處可提供退票/改簽證明,以該證明記載的時間為節點核收退票費.在代售點以現金購買的車票可以直接在JR售票處辦理改簽和退票.

近郊通勤線路排序票不可退票.

正常情況下,退票費的收取標準見下表:

車票名稱 退票時點 退票費收取標準
乗車券 使用開始前 220日元
使用開始後 220日元(需滿足一定條件)
指定席類料金券 發車2日前 340日元(座席未指定券無論何時退票一律340日元)
發車當日(開車時間前)和前日 票款的30%,至少340日元
自由席類料金券 使用開始前 220日元
ライナー券 不得退票
車票改簽示例1:使用開始前,大阪到福知山的乘車券改為京都到金澤的乘車券,筱山口到福知山的自由席特急券改為敦賀到小松的自由席特急券
車票改簽示例2:豐橋到大阪市內的車票,使用開始後要求在堺市下車,需另購杉本町到堺市的乘車券
車票改簽示例3:使用開始後,大阪經由神戶到岡山的乘車券要求改為經由姬路、津山(圖中並未畫出神戶),核收姬路-津山-岡山(紅線)與姬路-岡山(藍線)票價差額
車票改簽示例4:大阪到新大阪的乘車券,要求改簽到京都,無論使用開始前、後,均只核收票價差額
車票退票示例1:大阪到名古屋的乘車券,在京都下車,放棄旅程,則退還大阪到名古屋與大阪到京都的票價差額,核收手續費